“互聯網+”政務云:政府審計電子政務的路徑選擇 —基于某市電子政務“十三五”發展規劃
發布時間:2012-02-13來源:江蘇蘇州市審計局作者:嚴黎佳點擊:1942一、引言
十八大以來,新一輪行政體制改革推動政府職能升級轉變,以信息化驅動高效政務將貫穿于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始終。《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提出以深化電子政務應用為契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信息化促轉型發展。
基于云計算和大數據技術的電子政務創新應用,也驅動著政府審計依靠“互聯網+”概念著手審計信息化流程重組,以應對被審計單位和審計對象的信息化“迭代”。
二、以某市為例概述電子政務發展
我國各級黨政機關的信息化建設起始于上世紀80年代辦公自動化項目,以支持辦公處理電子化,逐步發展電子政務運用。歷經“九五”計劃至“十二五”規劃建設,以“金字工程”為代表的國家大型信息化工程建成以公共信息為重點的重大公用基礎設施,實施信息資源和業務流程統一規范,為集約化的信息系統工程和開放性的系統資源利用奠定基礎。
近年來大數據、云計算、新一代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廣泛運用于電子政務領域,框架結構從政府單向管理向雙向互動、社會協同治理轉變,平臺建設由部門間“各自為政”向集約共享轉變,同時國家更是密集發布相關政策進行產業扶持。基于“互聯網+政務服務”概念的政務云建設,成為我國電子政務現階段發展的主流模式。
1.國家及地方相關政策支持
近期,國家下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電子政務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江蘇省出臺《關于加快推進全省電子政務外網建設的意見 》、《關于促進電子政務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江蘇省大數據發展行動計劃》、《關于加快推進 “互聯網+”行動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指導文件,旨在推動政務信息系統互聯和公共數據共享,充分發揮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轉變職能、創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實“互聯網+政務服務”部署,加快利用信息化手段協同推進政府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
2.某市電子政務建設情況概述
某市電子政務建設及應用水平發展顯著,2016年在全國338個地級以上城市的電子政務發展水平排名第14位,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歷經“十二五”期間至“十三五”開局發展,該市電子政務呈以下特征:
(1)內-外-縱-橫多級聯動電子政務架構
電子政務內網構建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與交換體系,可實現跨部門辦公管理、業務信息管理、信息交流和共享等服務;電子政務外網覆蓋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以及社區網連接全市所有社區和行政村,均為省內首創;建成市、轄市(區)、街道(鄉鎮)三級電子政務信息公開網絡體系;政府門戶網站群整合60多家市級政務部門子站,全面覆蓋社保、就業、醫療、教育、文化、體育、交通等各領域。
市電子政務數據中心將統一管理和維護各行政事業單位基礎平臺和基礎信息系統,撤銷部門機房,由該中心提供主機托管、系統維護等服務,實現全市政務資源集約化管理。
(2)“數據驅動”大數據建設
該市目前已建成人口(二期)、地理資源、公共信用三大信息基礎庫,可統一存儲和共享全市多部門個人信息、法人信息、地理類等各類海量數據,達TB級別。城市感知網絡基于物聯網,實時在線產生、收集并傳輸安全生產領域、重點區域社會治安監控、和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等場景中的傳感數據。
市電子政務十三五規劃明確要加大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將不斷融入各行業大數據,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多領域的全市綜合大數據分析系統。目前市電子政務大數據分析平臺建成空間密度、熱度分析,遷徙分析等近10個大數據空間分析模型,
(3)“互聯網+” 促政府服務方式轉變
2016年全國335個城市的“互聯網+”社會服務指數排名中,該市位列第九,并在“互聯網+”交通運輸服務品質排名中位居全國第二。依托“互聯網+政務服務”,面向市民、企業、政務工作者三類服務對象,政務服務從分散化向一體化轉變,實體服務大廳與網上服務大廳相結合,采用政務微信、微博、政務App等手段構建多元化政務體系。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原行政服務中心)將推進行政審批網上公開工作,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層級和重復交叉。某園區的城市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基于“互聯網+”理念開設網上辦事大廳,線上線下服務融合一體,已可通過互聯網絡受理80%的政務服務。
目前,該市與騰訊公司共同建設信息惠民微信平臺和微信城市服務平臺;與阿里巴巴公司合作“支付寶城市服務”,已經上線運行包括公安、衛計委、教育、便民服務中心等6個部門20多項移動端惠民服務;搭載該市廣電平臺拓展移動政務服務,實現多類型民生類智能應用。
(4)規劃市級電子政務云模式
該市電子政務十三五規劃將推進電子政務向云服務模式轉變,促進政務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交換共享,建設和完善云計算、大數據等新型應用。按照云計算的三層服務層次(基礎設施即服務層 IaaS、平臺即服務層PaaS和軟件即服務層SaaS)規劃建設市級政務云計算中心(IaaS)、市級政務云服務中心(PaaS)和市政務SaaS平臺(SaaS)。構建市電子政務公有云和私有云,按照業務類型逐步完成各部門現有應用系統遷移至公有云和私有云。全市范圍內除涉密、敏感信息及納入市電子政務數據中心的信息外,其他由市財政資金支持的行政和社會公共服務類信息化建設項目,原則上應采取向云計算服務商購買服務的方式,優先采用云中心的虛擬云平臺服務。完成市級政務云計算平臺同省級政務云計算平臺的對接。
三、基于互聯網+和大數據的政府審計模式發展趨勢
1.該市地方審計部門信息化進程
該市審計局信息化進程深受全市電子政務推進的影響,大致可區分為計算機輔助技術階段、聯網審計階段、信息系統審計階段和大數據審計階段。
會計電算化及電子辦公系統的普及,促使審計部門運用計算機輔助技術來提高審計效率,節約審計成本。為應對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等專業管理系統,以市政府下發相關文件為支撐,財政、稅收、社保和公積金四大領域試點聯網審計,并在本局范圍內形成審計數據共享平臺雛形。在政務運行高度依賴信息系統的情況下,審計人員實施信息系統審計,對被審計單位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與評價,以保障被審計單位信息系統高效運行。
目前該審計局完成搭建審計數據分析管理平臺和布局“云辦公”系統。前者以深化大數據運用為導向建成市級審計數據中心、審計數據分析管理平臺和財政行業數據審計分析應用;后者依托“互聯網+”,升級改造原有電子政務系統,拓展政務公開、內務管理、審計指揮、現場管理等功能,并可通過互聯網實時遠程辦公。
2.審計政務云模式解析
多年來信息化審計實踐經驗的積累、金審三期工程的軟硬件建設升級以及國家審計關于信息化十三五規劃布局,該市審計局已形成較完備的信息化審計體系來應對大數據、互聯網+、云計算等新興技術所帶來的機遇和挑戰。該審計局政務云模式目前可實現四個方面突破:
(1)順利接入市政務云體系以及搭建“審計云”
按照市級電子政務頂層設計,結合審計信息化規劃,從業務框架、信息框架、系統框架和技術框架等多維度調整**市金審三期工程電子政務頂層設計,實現市級與審計部門,以及省、市、縣區審計部門多級互動的架構體系。按照全市政務云建設框架,現行審計管理系統需進行重構和改造,實現云升級。其中行政類辦公系統統一承載到市級政務云計算中心內,由該平臺提供統一的基礎IT服務。審計專屬業務系統應上載至相關私有云(審計部門自行購買服務或依靠上級審計機關的云平臺),根據審計業務屬性在該平臺上選取軟、硬件服務,并根據自身業務環境和模式來組織這些服務。
(2)大數據導向“云”審計概念
電子政務大環境下,政務管理轉變為數字化的信息流程處理。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網絡基礎設施提升以及感知網絡全面部署,導致被審計單位政務信息“爆炸”。另一方面。國家發布多項文件加強審計監督力度,要求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審計對象擴大、審計內容拓展、審計程度加深、審計頻率提高等現狀導致政府審計將日益面對巨量的數據集。傳統信息化審計模式下數據處理能力無法匹配,云計算憑借大規模分布式存儲與計算模式,運用于審計信息化過程,可較好實現大數據審計,形成“云審計”。
“云”的主要特征是構建虛擬資源池,即提供海量計算資源,按成員單位需求動態分配大量異構的物理或虛擬資源。依托該市政務云工程,該市審計局“云”之路可遵循:
一是依托于市級政務云計算中心(IaaS層),審計部門可獲取所需的基礎設施服務,如場外服務器,存儲和網絡硬件等。按照傳統數據處理模式,審計部門較難配置與大數據審計相匹配的存儲介質和服務器等設備。該層可根據審計項目的需要動態分配和擴展計算資源展,有效解決本單位計算資源不足等問題。
二是依托市級政務云服務中心(PaaS層),審計研發部門可在PaaS上自行開發大數據審計應用,如開發各類審計模型、審計軟件、審計程序等。同時基于市級云平臺,可實現標準數據接口,減少因架構迥異導致數據采集和轉換實現較差等數據共享障礙。
三是依托市政務SaaS平臺(SaaS層),審計業務人員不必在電腦上安裝過多的審計軟件和審計工具等應用,可通過瀏覽器作為發出請求和接受結果工具。各類審計應用由該層平臺提供,數據采集、數據挖掘均由該層平臺后端的處理資源來完成,突破原先立足于審計人員個人或某部門有限計算資源等不足,實現大數據審計應用。
(3)推動“互聯網+審計”融合
該審計局應依托新一代移動互聯網技術,推進以微信、微博、微視頻、客戶端為代表的 “三微一端”審計互動平臺建設,作為審計輿情發布的新渠道,實時解析國家、省、本市重要工作部署,從審計視角解讀重大政策,推廣審計工作的重要成果。
應拓展審計宣傳和信息發布以外的審計服務模式。如開展地方政府債務審計、社保基金審計等調查統計類專項審計項目時,涉及單位眾多,以各單位填報自查表為主要審計手段。可開發相關應用,實現被審計(調查)對象遠程登錄網上申報,并增加在線咨詢、網上輔導、申報自動提示等功能,簡化審計過程,提高審計效率,優化審計服務。
(4)以政府信息共建共享為契機摒除審計信息孤島
該市建有早期信息交換平臺“稅收征管保障平臺”,成員單位通過該平臺上載并共享涉稅數據。該市審計局作為成員單位,在實際操作中發現,因信息架構迥異、行政協調不作為、權力壁壘觀念使然、部門利益考量等局面導致信息孤島頻現,大數據審計應用無法發揮效用。
該市以協同共享作為政務云框架主題,基于信息資源目錄體系與交換體系,各單位不同應用平臺經整體規劃,產生的數據經操作接口推送并存儲至云端--數據中心共享庫,可實現所有數據歸集,從制度和技術上真正實現政務信息共建共享。
該市審計局應以此為契機,介入框架頂層設計階段,對信息共享制度、規范、標準體系制定等提出審計需求,最大限度保障審計獲取較高數據訪問權限,并確保被審計單位所有信息都能被訪問,以及有權限訪問被審計單位以外部門的重要經濟社會和民生等相關信息。
在該市政務云體系中,通過共享端口,審計部門向信息云端的共享平臺發起信息共享請求,由相關部門應答并授予數據訪問權限,實現跨部門的大數據審計應用。海量審計數據存儲在云端,審計人員可通過網絡調動SaaS層的大數據應用,利用數據庫服務前端裝置實現大數據操作,可避免數據重復保存,優化數據處理資源,減少冗余。同時也將上傳審計過程中產生的審計數據,以供其他部門共享。
四、結束語
政府審計“政務云”系統嵌合于本級“政務云”體系,另一方面也需響應國家審計署和上級審計部門的信息建設十三五規劃,對接上級審計 “云”系統。同時,針對各地“放管服”改革將電子政務發展列為重點環節,審計部門應結合信息系統審計,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審計中重點關注信息化類項目立項建設、投資運維、運營效益等情況,保障專項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促進系統整合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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